申报|上海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有效期内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条件

1.新申报企业:已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2.复核企业:需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线下材料报送按照企业所在地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执行,企业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区,经初核汇总后由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材料要求

1.企业需线上填写申请书并打印盖章(第八批申请书见附件1,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2.企业相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内上传已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审计报告中需明确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

3.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

4.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应包含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第八批企业申请书(附件1)、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企业佐证材料各一份,以及区级第八批推荐汇总表(附件3)、区级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除佐证材料外,请将加盖公章的扫描PDF文件发送至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邮箱:zjtxxjr_sh@163.com。

5.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技术支持与辅导保障

1.企业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观看政策解读视频,市级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专题培训和免费咨询辅导服务,各区也应安排专人做好政策答疑和操作辅导,确保企业顺利完成申报。

2.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期间须完成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1日(周一)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含申请书、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等)统一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级将于6月中下旬完成集中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确保于6月30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四、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一)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要完善申报辅导机制,指导企业准确理解申报政策,规范填报材料。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审核力度,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核验、审计报告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要重点核对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确保材料基础扎实、内容真实、数据规范。

(三)市级将加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和规范性把关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的工作格局,保障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6.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政策来源:上海经信委
 
首页    申报指南    申报|上海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