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2026年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2026年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主要用于支持本市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包括:对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专业服务业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外援助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非营利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项目、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项目、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地方企业总部系统)项目,以及根据我市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的其他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等。
专业服务业项目是指金融、法律(仲裁、知识产权)、会计(审计)、咨询、人力资源、安保、物流(航运)、检验检测认证、广告传媒九类专业服务机构境外设点、举办“走出去”活动,以及加入国际网络(限定领域)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三、申报方式

资金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打开“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的随申兑版块(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policy_zq/policy/index?from=zwfw),找到“2026年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法人登录后可查看申报指南及附件,其中附件3、4、5和12须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申请表,或书面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其余附件自行填写打印。
(二)书面材料受理及咨询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材料于2026年6月26日前送达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来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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